近日,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《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》,决定今年5月至11月,全国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。同时还特别提到了要落实网店实名制。
落实网店实名制,旨在规范网络经营主体。《方案》要求,各地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要在鼓励支持网络经营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同时,对严格落实“网站自行亮照”“平台为网店亮照”“平台为网店亮标”要求情况,进行一次专门检查,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依法查处。因为,网店实名制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的主要途径和手段,有利于推动电商行业规范发展和诚信机制制度建立,是有序有效净化网购环境、规范网店经营和从源头减少网络欺诈行为的第一道防线,可以更好保证网购者合法利益不受侵害。落实网店实名制,利好网络营销接地气。网店作为互联网+时代的新兴朝阳产业,极其利好拉动消费、繁荣市场、改善民生,以及创业创新和低碳经济发展,其关键在于,是否依法经营、规范运作。这就要求网店落实实名制,具有自己的身份,有相应的备案登记资料,便于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社会监督,真正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义务,逐步走出虚拟化,步入实体化,扎根现实,拥有诚信,赢得民心,最终成为富有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,更加安全高效地服务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。
落实网店实名制,贵在操作层面发力。面对当前国内数十万家网店,要逐一落实实名注册登记,其注册信息的审核并非那么简单。同时,还要保证网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,以免网民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。期间的工作显然是庞杂而繁重的,需要切实整合各方力量,体系化研究相关配套措施,多管齐下合力打击各类投机行为,从而净化网上交易场所。要尽可能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督机构,对网店进行事先信用分级管理和事后消费者投诉处理监督,特别是对从事欺诈的网店网站,确保坚决从快从严从重处罚,加大震慑。同时,要考虑到实名制必然带来网店管理成本增加事实,削弱当前网店销售价格相对便宜的竞争优势,合理制定各种税费标准,以免影响消费者购买取向发生太大变化。
落实网店实名制,不可能一蹴而就。网店实名固然可助网络营销向前迈进一大步,但这仍需积跬步而成,毕竟实名制不是万能“处方”,不可能包治百“病”,比如网上交易以手机短信、聊天软件进行形式进行,短期内他们不一定非需要固定地址和真实姓名交易而不可,因为当前个别商家仍旧可以通过新注册或更换网上名字,绕开“实名制”的督查。所以,要以规范化经营、诚信化发展为导向,大力培育壮大和“门槛化”规范网店。要从实际出发拓宽监督渠道,强化法治建设,有效提高网店准入门槛,严格网店资质审查,要进一步明确具体负责实施监管的部门和单位,着力从操作层面研究制定具体措施,加强综合施策施治,特别是要加快跟进网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确保任何人、企业或单位,一旦造假或行为不道德,就能反映在信用体系中,就会影响到他的长远发展,进而推进网购业健康发展。
此外,《方案》总体目标表明:这次专项行动将坚持依法管网、以网管网、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,创新监管手段,提升执法能力,以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虚假宣传、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为整治重点,查办一批大案要案,公布一批典型案例,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的违法经营者,依法实施更严格的市场监管、更严厉的行政处罚、更有效的失信惩戒。
并要求,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平台经营者自查自纠;要依法查处滥用、冒用、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;要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、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上差评多的网店、农村电商、跨境电商等的监督检查、定向监测和质量抽检;要对儿童老年用品、电器电子产品、装饰装修材料、汽车配件、化肥等商品实施重点监管等。